紫外線是引起皮膚損傷的主要光線,可引起多種皮膚損害。夏季紫外線強度高,炎熱環境下皮膚暴露于日光下的機會增多,發生日光性皮膚病十分常見。
近日,記者采訪了市皮膚病醫院的王先文醫師,他介紹了幾種常見的急慢性日光性皮膚病及其防護措施。
屬于急性皮膚損傷的有:
(一)日曬傷
為正常皮膚受日光過度照射引起,多發生于兒童、婦女及皮膚白皙者,表現為日光照射后數小時至十余小時于暴露的皮膚發生紅腫、水皰等,有燒灼感或刺痛感。如面積較廣泛,可引起發熱、惡心等全身反應,甚至休克。一旦發生皮膚較大損傷則應立即就醫。
(二)多形性日光疹
是一種日光照射誘發的遲發性變態反應性皮膚病。特點為季節性發病,春夏季癥狀加重,秋冬季節癥狀緩解或消失。好發于頸下“V”區、手背、上肢伸側等暴露部位,自覺搔癢,病情可反復發作并多年不愈。
(三)光接觸性皮炎和光線性藥疹
前者指某些物質經日光照射后使皮膚產生光毒性或光過敏反應。光毒性反應限于日曬部位,似日曬傷,常見于瀝青或焦油工人。光過敏性反應開始于但不限于日曬部位,為紅斑、丘疹等濕疹樣表現。化妝品、染料、外用藥品、遮光劑及增白劑等也可引起光接觸性皮炎。后者指服用某些藥物或食物經光照后發生過敏反應。常見藥物有磺胺、口服降糖藥、四環素、安定和避孕藥等。某些中草藥和食物如無花果、紅花草、小茴香、泥螺、灰菜、莧菜、芥菜、菠菜等也可引起這種藥疹。
屬于慢性皮膚損傷的有:
長期暴露于日光部位皮膚如面頸、胸“V”區、肩、四肢伸側、手足背等處,出現干燥、粗糙、萎縮發皺、彈性降低等體征,農民、運動員及皮膚白皙者多見。經過慢性,無自覺癥狀,可發生癌變。預防應減少日曬時間,避免強光下勞作及著長袖衫等。
王先文醫師強調,發生日光性皮膚損傷或皮炎,應到正規的專科醫院就診,并做好防曬保護,切勿亂服或亂涂藥物,以免損財傷身。